· 2008年4月15日:专业英语(建筑、交通、道路T~Z)
· 2008年4月15日:专业英语(建筑、交通、道路O~S)
· 2008年4月15日:专业英语(建筑、交通、道路H~N)
2008-4-17 17:36:03 阅读32 评论0 172008/04 Apr17
西方国家这次为什么会如次的团结?欧洲的德国、法国,一般是不会冒着这样的风险得罪中国这个经济大国的。伊拉克战争时德国和法国都和中国站在一边,不支持美国对伊动武。为 伊拉克而得罪美国,不符合他们的国家利益啊。法国10年前为了不得罪中国,终止了对台军售,损失了几十亿的收入。而为什么今天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公然与中国为敌?难到就是 为了和自己根本不相干的西藏和奥运?
而另一个值得让人思考的问题是,一向是西方老大的美国,为什么这一次这么低调?让英、法、德在前台唱主角?对于西藏,西方国家很清楚,再怎么闹,中国也不可能做出让步。对 于奥运,他们也很清楚,就算西方国家没有一个领导人出席北京奥运会,中国也就是面子上过不去罢了,对中国有实质影响吗?没有。
所以,西藏只是一个幌子,奥运也只是一个幌子。那么他们到底想从中国得到什么?
2008-3-5 11:06:49 阅读67 评论2 52008/03 Mar5
唐僧说:人有人他妈,鬼有鬼他妈。够无聊吧?无聊的都快超脱了。
俗话说:五十而知天命。为什么总是试图探询生活的意义呢?也许是不到五十的原因。
我常说:工作是为了生活,生活不是为了工作。界限有那么分明吗?也许没有。
股票会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为什么有风险还要买呢?投资和投机有时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
领导说:我要的是结果,我不看过程。人生也只需要结果吗?肯定不是,要不干脆自杀算了,都是一个结果。(不好意思,又把生活和工作搞混了)
2008-4-15 10:22:15 阅读43 评论0 152008/04 Apr15
关于证件(或者说约定的期限),真正的爱情不需要证件来约束,证件只是防止伪爱情的存在。如果爱情有章可循,被条条框框限定了,那ta就不可能成为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了。
2008-3-10 9:06:38 阅读63 评论5 102008/03 Mar10
今天很想写一下关于结婚的事情。
结婚之前,对于男人来说,要准备好承担;对于女人来说,要准备好承受。
没了。
2008-4-15 9:46:44 阅读250 评论0 152008/04 Apr15
T, T
Tack Coat , 粘层
Tactical Control , 战术性控制
Tail , 尾
Tail Model , 尾模式
Tailwater Depth , 尾水深度
Taiwan Area National Expressway , 台湾区国家高速公路
Taiwan Motor Transportation Company , 台湾汽车客运公司
Tandem Axle , 双轴
Tandem toll collection system , 双座式收费系统
2008-4-15 9:39:53 阅读250 评论0 152008/04 Apr15
2008-4-15 9:38:20 阅读332 评论0 152008/04 Apr15
H, H
Half-Integer Synchronization , 半整数同步相位
Hand in for Cancellation , 缴销
Hangar Marker , 维护棚厂标记
HAR , 公路路况广播: Highway Advisory Radio
Hazard marker , 危险标物
Hazardous materials , 危险物品
HCM , 公路容量手册: Highway Capacity Manual
HDSL , 高速数字用户回路: High Data Rate Digital Subscriber Line
Head (of water) , 水头
Head light , 前灯;车前大灯
Head On Collision , 车头对撞
Head Section , 头区
2008-4-15 9:37:14 阅读356 评论0 152008/04 Apr15
10-kph pace , 10-kph速差间距
20-pen graphic recorder , 20笔图形记录器
3 phase , 三时相
30HV(1) , 第30最高小时交通量: 30th Highest Hurly Volume
30HV(2), 第30最高小时交通量: Thirteenth Highest Hourly Volume
30th Highest Hurly Volume , 第30最高小时交通量: 30HV
2008-3-10 17:25:29 阅读41 评论0 102008/03 Mar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08-3-6 11:40:49 阅读22 评论0 62008/03 Mar6